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关于代表议案的决定
(2025年1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主席团同意该报告,决定将中卫市代表团薛军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数据条例》的议案”、石嘴山市代表团李光云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的议案”、吴忠市代表团洪建群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议案”、固原市代表团李志达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的议案”、银川市代表团张静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的议案”,交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处理。